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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涉嫌暴力侮辱

掌摑恫嚇小朋友 司機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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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邱紹雯/台北報導〕娃娃車司機宋士萼不滿2名小三學童踢玩木箱擋道,下車口出「三字經」、掌摑學童臉頰,還持手機朝學童拍照,並出言恫嚇「要把你送去警察局」,台北地檢署認為,宋因小事欺負學童,恃強凌弱,手段兇暴,依刑法「暴力侮辱」、「恐嚇」罪嫌將宋起訴,並建議法官判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起補習班司機恐嚇學童案的地點,就位於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三段「崧源文具百貨行」附近。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攝 )


記者2次走訪司機宋士萼的住處,但宋某均不在住處,無法得知他對起訴的回應。

「博學珠心算補習班」娃娃車司機宋士萼今年1月16日中午至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三段的「雙城國小」接補習班學生,他將車子停在學校側門的接送區等待。

當時,2名剛放學的陳姓、翁姓小三學生剛好在附近踢玩木箱,不小心踢到車道上,宋見狀上前攔下2人,先是以「三字經」辱罵2人,之後,則涉嫌掌摑了其中一名陳姓男童的臉頰共3次。

檢方調查,案發第2天下午3時許,陳姓男童放學後,準備步行去搭車時,宋士萼剛好又開車行經,一眼認出了陳童,他竟停下車,叫住陳童後,要他站好,隨即拿出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對準他的臉拍照,並向男童說,「我拍了你的照片,要把你送去警察局,讓法院抓去關」。

男童受驚 精神不穩

男童受到驚嚇,回家後出現精神狀況不穩的情況,並指不願意去上學,男童父親知道此事後,向警方報案,並提出傷害告訴,男童經送醫診治,有急性壓力反應,並有環境適應障礙情形。

檢方偵辦發現,男童雖被掌摑,但因臉部沒發現傷勢,因此,傷害部分不論罪。

不過,承辦檢察官認為,宋在其他學童面前掌摑陳姓男童的臉,已涉及「暴力侮辱罪」;此外,以照相手機拍下男童的照片,並出言恫嚇,也涉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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