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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買賣未上市股申報不實規避證交稅 補稅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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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九日電)台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最近調查轄區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等縣市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發行公司股票轉讓及其代徵、繳納證券交易稅情形,查獲個案以申報偏低不實成交價格規避證券交易稅,或利用子女名義認購股票逃漏贈與稅等情形,除補稅外並罰鍰。

國稅局指出,未上市股票發行公司辦理投資人股票買賣過戶登記時,應注意檢視有無繳納證券交易稅,並保留完稅憑證供查核。公司在受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時,發現未繳納證券交易稅者,應列具清單向國稅局報告,不報告者,須負賠繳稅款責任。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部分投資人買賣未上市股票時,因不諳稅法規定,申報偏低不實成交價格規避證券交易稅,被查獲後除補繳短漏稅額外,並處10倍以上、30倍以下罰鍰。

國稅局另外也查獲一個案,部分投資人以自有資金為未成年子女買進股票,經查獲後除補繳贈與稅外並處一倍至二倍罰鍰。

國稅局表示,因贈與稅稅率較證券交易稅稅率高出甚多,就已查獲個案,通報涉嫌贈與違章金額高達新台幣數千萬元以上,呼籲納稅義務人誠實申報,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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