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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不允許閣員有他國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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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4日訊】(據中廣新聞黃悅嬌報導)壹週刊報導,台灣外交部長歐鴻鍊在擔任駐瓜地馬拉大使期間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直到返台接任外長前才申請撤銷。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上午表示,內閣成員不允許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歐鴻鍊當年基於退休生涯規劃而申請綠卡,但就任前即與夫人申請撤銷。此外,所有閣員於宣誓就任前也都填具表格,宣示未具其他國家國籍。

新聞局長史亞平上午出示歐鴻鍊及其夫人申請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的I-407表格影本,並代為說明指出,歐鴻鍊二00五年因考慮退休生涯規劃,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獲准,但當時還未打算馬上赴美,因此申請延後兩年,直到二00八年劉兆玄邀請擔任外長,他在同意後立即與夫人前往美國駐瓜地馬拉大使館宣示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就職前即放棄綠卡。至於雙重國籍等問題,史亞平強調,所有內閣成員在宣誓就任前皆填表自清沒有他國國籍。

雖然持有綠卡並不違法,但史亞平指出,劉內閣原則上並不允許閣員持有綠卡或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至於內定駐美代表袁健生也遭人檢舉曾於二00四年提出綠卡申請,至今仍未核准,史亞平說,所有駐外代表大使都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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