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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漁業署:增加護漁 確保台灣漁船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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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六日電)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表示,為避免6月3日蘇澳地區「主發36號」等10艘漁船在海上集結與日本水產廳公務船「東光丸」發生糾紛類似案件再發生,將持續協調海巡署在漁汛期間增加護漁頻度,並全面輔導補助裝設船位回報系統及透過外交管道與日本協商,確保台灣漁船在暫定執法線內作業安全。

為維持台灣漁民作業秩序,行政院已於2003年公佈「暫定執法線」,但日本公務船依據「地理中間線」執法,在暫定執法線以西,中間線以東海域,對台灣漁船仍採取驅離或警告措施,造成漁民不滿。

漁業署表示,為確保漁民權益及掌握漁船作業動態,漁業署早已推動在台日周邊水域作業延繩釣漁船應裝設船位回報系統(VMS),及協調海巡署在漁汛期間增加護漁頻度,漁業署5月間並指派同仁隨海巡署船艦出海護漁。

不過,這次「主發36號」等10艘漁船大部分未裝設VMS或已裝設未有船位回報紀錄,導致無法即時確認案發位置。

漁業署指出,為避免台日漁船作業爭端頻傳,漁業署將協調海巡署在漁汛期間增加護漁頻度,北方海域隨時有二艘巡護艦艇24小時保護台灣漁民海上作業,若有日本漁船侵入台灣海域作業將立即驅離。

漁業署強調,目前已洽請海巡署指派「金門艦」、「連江艦」及「福星艦」等三艘巡護艦在台日重疊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附近護漁;漁業署亦已指示原在東北部海域巡護的「漁建貳號」巡護船前往暫定執法線方向巡護,以加強保障在此海域作業的漁船安全。

漁業署亦將全力推動在台日周邊水域作業的漁船,全面輔導補助裝設VMS並按時回報船位,以確保作業權益;並透過外交管道與日本協商台日重疊經濟海域的漁船作業事宜,期能降低執法及作業糾紛。

待查明本案漁船確實在暫定執法線內遭日本公務船驅離或警告後,將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方表達嚴正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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