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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鬆藥物可能使顎骨壞死 台衛署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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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二日電)在台灣因骨質疏鬆症骨折人數約四十萬人,實際上罹患骨質疏鬆症未骨折的病患更多,其中,一成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治療。衛生署藥政處今天說,研究發現,骨鬆患者若口腔健康條件不佳、拔牙或進行牙科手術,服用雙磷酸鹽類藥物可能導致顎骨嚴重壞死,提醒醫師、骨鬆病友注意。

行政院衛生署指出,雙磷酸鹽類藥物涵蓋六類主要成分,包括「福善美」、「廣骼」、「益良骨」、「積骨康」、「骨維壯」、「骨得寧」、「雷狄亞」、「愛骨泰」,「卓骨祂」、「骨力強」等知名藥物都屬這類藥物。

衛署核准治療「停經婦女骨質疏鬆症」、「治療惡性腫瘤之高血鈣併發症」等。衛生署藥政處處長廖繼洲說,雙磷酸鹽類藥物分口服錠與靜脈注射針劑,進入體內後會同時抑制破骨細胞與成骨細胞作用,美國曾發生多起骨鬆患者服用雙磷酸鹽類藥物後致顎骨嚴重壞死案例,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曾提出警告。

中華民國骨質疏鬆症學會常務理事、台大醫院副院長蔡克嵩表示,僅服用雙磷酸鹽類藥物治療骨質疏鬆患者發生顎骨壞死比率約四千分之一,發生顎骨壞死的個案大多是因罹患癌症預防骨轉移或高血鈣併發症,長期、大量靜脈注射,之後再進行拔牙、植牙等口腔手術才容易發生,目前機轉並不清楚。

廖繼洲提醒,醫師以雙磷酸鹽藥物治療骨鬆患者時,應善盡告知義務,讓患者了解可能風險;患者若因口腔問題找牙醫師治療,也應讓牙醫師了解用藥史,尤其應提醒醫師正在服用雙磷酸鹽類藥物,以利醫師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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