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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烏賊車…有錢 門檻變高…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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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田瑞華/台北報導〕明年元旦起,檢舉「烏賊車」除了可能獲得獎品外,若能檢附三張以上不同距離拍攝的烏賊車照片,且每張照片可清晰顯示拍攝日期、時間、地點、車號、背景及排煙污染的嚴重情形以供佐證,不用等檢驗結果出爐,即可能由環保局評定核發三百元獎勵金。

通常肉眼可辨識的烏賊車是指排放異常黑煙或白煙的車輛,為鼓勵民眾檢舉烏賊車,自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獎勵金曾從一百元調高到三百元。環保署空保處指出,提供獎勵金、加上檢舉人不用檢附照片,或民眾誤以為只要檢舉就可領獎金,以至於當年出現職業檢舉人在路邊抄車號、卻不管該車有沒有排氣異常,而使檢舉案暴增一到兩倍,受理檢舉案、查證和通知車主檢驗等業務令各地環保局不堪負荷。

九十二年10月起取消獎勵金,改成發給獎品、獎狀等多元方式。受理檢舉案件量由八十九年到九十二年的六萬到九萬多件,到九十三年明顯減少為近一萬九千件,之後則每年約三萬多件。直到去年因擴大宣導、舉行年度檢舉人抽獎,案件量回升到七萬六千件左右。不過,剔除了檢舉證據不足、檢舉人資料不實和被檢舉車輛於檢驗前先去維修保養等情況,其中真的被發現排氣不合格的比例極低,近三年每年約三、四百件。

即日起發現 限30天內檢舉

這次修正檢舉烏賊車獎勵辦法,除了維持現行的檢舉和發給獎品的方式外,另為避免檢舉人發現烏賊車後多日才提出檢舉,對於發現烏賊車的時間、地點或情況等已記憶模糊,即日起檢舉人須於發現烏賊車當日起卅天內提出檢舉。明年元旦起,為鼓勵檢舉人檢具足供證明、符合要件的三張照片,不必等烏賊車的檢驗結果出爐,就有機會領取獎勵金三百元。

環團︰條件像天方夜譚

不過,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指出,可獲獎勵金的檢舉照片要件聽起來像「天方夜譚」,恐怕是「職業檢舉達人」才拍得出這些照片,環保署這次修法是否閉門造車,才會訂出這種獎勵金門檻?

此外,檢舉烏賊車的獎勵金在早年施行時,成案率也很低,該基金會當年就曾訓練兩百位大專志工在高雄、台南、嘉義縣市各大路口記車號、拍照,提出上萬件烏賊車檢舉,但最後沒有一件檢舉案的檢驗結果是不合格,因此呼籲政府多提出其他減少烏賊車污染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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