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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埋設地下電纜 環盟:多條道路輻射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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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劉怡伶報導)台南市環保聯盟公佈台南市「地下高壓電纜電磁輻射危害地圖」,在全市受檢的183條道路,結果有兩成以上不當埋設高壓電纜,家戶電磁波可能高達5-10毫高絲(mG);其中又以東區最嚴重,調查發現小巷道高壓電纜離住家近,電磁輻射會偏高,不過也有大馬路輻射大於50毫高絲,連帶影響住家輻射值。

環保聯盟召開公聽會,公佈電纜電磁輻射危害現況,受檢結果,高於10mG的有53條,東區最多,有25條;超過5mG的有140條,也是東區最多,有42條;再進行路邊房舍檢測約有兩成以上超過5毫高絲;環盟表示,根據歐洲規定有關室內平均極低頻電磁場強度是0.7mG,北美為1.1mG;日本及歐美國家約九成住宅室內極低頻電磁場大多不超過1mG,之所以能擁有這麼低的劑量,原因在於禁漏原則,已成為國際間制定規範的基本立場。

學者則對公部門消極以對的態度提出反擊,台南大學生態環境學院鄭先祐院長表示,根據研究1mG為安全範圍,但平均距離至少要在41公尺,他以DDT為例,人類使用了三十年之後才發現它是有毒的,所以對於電磁輻射應該本著「禁漏原則」,禁止任何「萬一」的可能性,不能容許任何遺漏的可能,應提早防範;成大法律系教授王毓成也說時代已進入科技,但我們的法律腳步卻沒有跟上來,政府當局應建立「風險管理」的機制,而不是一味告訴人民「無法証實有危害」,應該釋放資料尋求民間合作,進行風險評估,再來拍胸脯告訴人民絕對無害。

多位台南市議員也關心此一議題,蔡旺銓建議,台電應比照日本,將電纜下埋六米深,否則南市可以制定自治條例不發給使用執照,此議獲得多位議員附和,林美燕也表示加強管控,否則全市民眾形同活在慢性自殺的環境中。

台電副理周勝雄答覆,目前台電都符合環署規定的安全範圍,並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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