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拉艦誹謗案 陳水扁雷學明各執一詞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孫承武台北十九日電)因為接受媒體專訪拉法葉艦採購案提及有人收賄,而遭前海軍中將雷學明自訴誹謗的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庭表示,「還沒結果的事,不代表一定沒有」;雷學明指被告掌握資訊不足,又何來所謂「合理性懷疑」?

對於被控誹謗,陳水扁在法庭上表示,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也曾提告,但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中認為這是關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國政大事,為可受公評之事。他出於善意發表評論,主觀沒有誹謗名譽意圖,且他沒有具體指涉收受佣金對象,對於這回挨告,他感到相當遺憾。

陳水扁並舉雷學明九十年遭貪瀆罪起訴,檢方起訴書最後附明有關拉法葉艦佣金案「另行偵辦」,因此「還沒結果的事,不代表一定沒有」。

另外,陳水扁說,民國九十五年檢方起訴,認定汪傳浦夫婦與海軍上校郭力恆收賄高達新台幣一百五十億元,對於原採購案由韓國蔚山艦轉向拉法葉艦,決非汪、郭等人所能達成,一百五十億元也非三人獨享,這件史上最高紀錄巨額佣金回扣弊案,背後應當有其他共犯。

雷學明指出,陳水扁等三名被告掌握資訊不足,包括翻遍監察院報告,並未指他收賄;再者,購艦政策轉向,在相關軍事會議、當時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的報告都提及;至於所謂「應為尹清楓命案負責」,實則尹案發生時,他已退伍兩年多。在此情況下,又何來所謂「合理性懷疑」?被告既然拿不出證據,就應負誹謗刑責。

雷學明的女兒、前立委雷倩以輔佐人身分發言說,被告的發言依據是當時檢方自瑞士攜回的六大箱尚未解密部分,他懷疑被告自檢方取得這些資訊,做為政治操作的工具。雷倩說,對照近期檢方到瑞士查案,鉅額金錢流動必有痕跡,刑事訴追應負基本的舉證責任。

雷學明、王琴生、張瑞帆、康世淳、程志波五名前海軍軍官認為名譽受損,對陳水扁、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前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提起刑事誹謗自訴,並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共計新台幣二十億一千萬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