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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垃圾丟包 日夜一律罰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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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林秀姿/台北報導〕垃圾丟包罰則即日起更新生效,環保局稽查大隊大隊長楊素娥表示,不分日夜、不分取證方式,首次罰款均為2400元,累犯再加重罰款。

由於訴願會近日頻頻撤銷環保局的類似罰單,已迫使台北市環保局決定修正裁罰的基準,以免屢遭民眾的投訴,環保局近日將棄置垃圾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者均處以2400元罰鍰,使得白天、夜間罰鍰標準將統一為2400元。

楊素娥表示,過去垃圾丟包案件,處分區分為日間與夜間,夜間丟包情節嚴重,罰款也比日間多,引發民眾不滿,多起丟包案件送到訴願會後遭撤銷,訴願會要求環保局重新檢討罰則,認為日間夜間都屬違規丟包,不應以時間區分罰款多寡;再者,取證方式不論錄影或跟蹤,行政機關本應自行吸收成本,不應把加班費等成本歸責於違規民眾,罰款不該加倍。

楊素娥解釋,過去會區分不同的罰款金額,因考量民眾趁黑夜時丟垃圾包,有「蓄意違規」之嫌,而且夜間10點以後清潔隊收班,違規民眾在10點後丟垃圾包,垃圾遺留時間長,造成環境污染情節嚴重,才會訂此規定。

但因民怨四起,環保局重新檢討罰則後,決定不分日夜、不分取證方式,未使用專用垃圾袋隨意棄置垃圾包,罰鍰一律從2400元起跳;若有使用專用垃圾袋隨意棄置垃圾包,則一律從1200元起跳。

不過,楊素娥強調,若一年內違規多次,最高可處6000元,而且環保局仍會持續使用錄影蒐證、定點守候等方式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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