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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廣告違法? NCC初研判屬保障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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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七日電)最近電視台密集播出工商團體宣傳的減稅廣告,今天上午公平稅改聯盟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檢舉廣告違法。NCC下午委員會議也談論「減稅廣告問題」,初步研判廣告內容屬保障言論自由範圍,但仍須再經由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是否違法。

NCC上午接受稅改聯盟陳情時,已表示將召開「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稅改聯盟的陳情案。

不過,NCC初步認為稅改廣告是以電視廣告來推廣特定觀念或服務,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範圍。

NCC指出,目前播送的電視廣告大多無須事先送審,僅於播出後審閱追懲,至於減稅廣告播出內容是否如稅改聯盟所指混淆視聽,涉及價值判斷,所以須再召開廣告諮詢會議,由家學者提供意見。

因稅改廣告強調降低稅率才能發展經濟、增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稅改聯盟認為廣告內容呈現偏頗數據,誤導閱聽人,違反廣播電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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