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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處:颱風受災 1個月內可申請減免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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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十七日電)台北市稅捐處今天表示,辛樂克颱風襲台造成豪雨,北市部分地區淹水、塌方等,民眾如有房屋、汽車和一百五十一CC以上機車受損,請於受災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減免稅賦。

稅捐處表示,可減免的稅賦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和牌照稅。

稅捐處指出,房屋稅要免徵必須受損面積占整棟五成以上,減半徵收則為受損面積達三成以上;淹水則可抵免,每淹三十天,停徵一個月房屋稅,不足三十天者,以三十天計。

稅捐處表示,地價稅減免要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全免地價稅。

稅捐處指出,娛樂稅減免則是遭受損害者,由稅捐處派員實地勘查,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的天數。

稅捐處表示,使用牌照稅對象則是受損的汽車和一百五十一CC以上機車,受損程度到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檢附里辦公室、消防、警察及地方政府等有關機關開具災害受損證明及修車廠證明資料。

稅捐處指出,受災戶可檢附相關資料於受災事實發生日起三十天內自行申請減免,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內撥電話 (02)23949211分機181或182,將有專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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