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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失竊252個水表 水公司不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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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最近頻傳住宅大樓水表集體失竊案,光是11月3至8日就失竊252個,市議員邱莉莉昨質詢警察局,民生竊盜破案率低,而水公司竟要求用戶先付賠機費7百至1千元,新裝後才恢復供水,住戶水表遭竊已十分倒楣,還要繳這筆費用很不合理。

會中,警察局長高坤輝表示,已掌握竊嫌狀況,並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但未明確回覆破案期限;邱莉莉不滿,堅持「請」高局長離席。

市長許添財見狀起身幫高局長「解圍」,允諾提供個人特別費5千元檢舉破案獎金,並指示竊賊圖像照片,2天內在台南縣市通報與公佈,對其他相關竊盜案會產生嚇阻作用,同時要求1週內破案。

邱莉莉指出,水表集體失竊不能視為「普通竊盜案」,她向自來水公司調閱資料,發現民國96年4月期間,就有500多個水表失竊案,是否集團組織犯罪值得深入調查。

她並表示,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規定,用戶須自行負擔竊失或毀損之責,權益不平等,但目前台電裝置在屋外的電表若遭竊,只要民眾提供失竊報案證明,裝表費由台電吸收,市府應主動要求水公司比照辦理。

行政法務處長林暉月及消保官傅然煇表示,水公司營業章程確有可議之處,將邀集相關單位協調。

自來水公司人員表示,最近確實發現南縣、市公寓大樓水表屢遭失竊,籲請公寓大樓加強門禁管制,至於營業章程規定見仁見智,用戶申請之初即自付水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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