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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港展覽館案 余政憲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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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訊】 (大紀元記者林欣怡台灣台北綜合報導)特偵組去年偵辦扁家 4案,其中前內政部長余政憲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受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指示,洩漏評審委員名單,與吳淑珍共犯貪污。台北地方法院20日判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120小時義務勞動。至於,擔任評選委員的7名大學教授,則是被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重刑,同時追繳沒收賄款。

南港展覽館弊案,牽涉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和扁嫂吳淑珍,郭銓慶為了取得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拿了9千萬元給吳淑珍,同時也用50到150萬元的金額行賄評選委員,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則是接受扁嫂指示,洩露評選委員名單。

因為余政憲坦承錯誤,加上余政憲本人沒有收受賄款,檢方請求法官從輕量刑。台北地方法院20日做出宣判,余政憲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法官並要求他在緩刑期間,須服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向公庫繳納500萬元。

除余政憲外,7 名被控收賄並讓特定業者在南展館案得標的評審委員,包括成大、北科大、逢甲、淡江和文化建築或者土木科系的教授、副教授,被檢方查出,收受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50到150萬元不等賄款。

雖然7名教授都否認收賄,也不認識送錢行賄的力拓公司高層,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查出金錢流向,因此,認定7名被告有罪,分別重判7年2個月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還要繳回不法所得1到200萬元。這項判決結果,也重創7名學者的形象。

至於轉送評委名單的余政憲友人洪重信,也被判1年8個月,緩刑4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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