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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失控撞電桿 駕駛重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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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銀仲/民雄報導〕嘉義縣民雄鄉22日發生死亡車禍!55歲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十四甲通往民雄工業區聯外道路一處彎道時,疑因車速過快,衝撞路旁電線桿,整個車頭幾乎全毀,陳某受重傷,經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肇事原因由警方調查中。

*民雄十四甲傳意外*

警方調查表示,家住民雄鄉文隆村陳姓男子昨下午1時30分開車從民雄十四甲往民雄工業區方向行駛,行經北斗村8鄰31號之2前一處轉彎路段前,車子突然失控,車頭直撞路旁的電線桿。

巨大的撞擊力,致使自小客車頭幾乎全毀,被撞的電線桿也因搖晃劇烈,把上方一條纜線給扯斷,陳某身受重傷,卡在車內,動彈不得,現場滿目瘡痍。

消防單位獲報,火速出動救護車及器材車馳赴救援,救難人員小心翼翼地把車內傷者拉出,強迫給氧後,緊急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惟因陳某傷勢嚴重,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經急救仍回天乏術。

事故附近住家表示,肇事車輛撞上電線桿時,發出轟隆巨響,讓他們都嚇了一跳,還以為是炸彈爆炸,探頭察看,赫然發現是自小客撞電線桿。

警方表示,從現場沒有煞車痕跡來看,研判當時車速相當快,自小客在沒任何煞車下,直接衝撞電線桿,產生驚人的撞擊力,縱使自小客方向盤上安全氣囊撞擊瞬間爆開,仍無法挽回生命。

遇攻擊迴車撞到人 肇逃被訴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黃冠紳今年元月駕駛自小客車到台北縣某家百貨公司找朋友,不料遭他人以棍棒、噴霧劑攻擊,他為了逃離現場,快速倒車迴轉,不顧撞倒黃姓行人肇事逃逸,檢察官認為不符合緊急避難要件,依過失傷害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黃冠紳在今年元月31日上午駕車到台北縣某家百貨公司找朋友,車子違規停放在百貨公司旁紅線,進入百貨公司後卻因莊姓友人在百貨公司內與他人發生衝突,莊某一路被追打到百貨公司外,而對方認為黃冠紳及車內之人都是莊某的同夥,也一併敲打汽車擋風玻璃。

而在駕駛座上的黃某,發現車子遭到攻擊,以快速倒車離去,在他迴轉時車子掃到黃姓路人,造成黃某嚴重骨折,而黃冠紳肇事後未通報警方或施救護,還是駕車離去。

黃某到案後辯稱,他的車子遭到攻擊,且對方還向車內噴防狼噴霧劑,讓他眼睛張不開,為了自保還是猛踩油門逃跑,過程以為是撞到路邊機車,不知道有撞到人。

檢方指出,緊急避難行為,必須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已到緊急喪失的危險,非侵害他人法益別無救護之途,被告黃冠紳車子遭到攻擊,還是應該注意他人安全後再駛離,被告在路口快速迴車撞到行人,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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