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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分局長醉闖查賄會議 遭記過2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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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4日電)彰化警分局長李永福喝醉酒闖入查賄會議,彰縣警局督察室認為,李永福在上班時間喝酒且酒後失態,今天作出懲處記過2次處分,報警政署核備;李永福上午出面為酒醉事件道歉。

彰化警分局分局長李永福原為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曾任彰化田中警分局分局長,今年10月中旬才調任彰化警分局。

平面媒體今天報導,彰化警分局分局長李永福21日晚間帶著酒意闖入在分局召開的查賄會議,還對在場的檢察官大小聲,被檢察官請出會場,隔天凌晨又打電話緊急召集分局幹部,又立即宣布解散。

平面媒體指出,李永福酒後失態,但一直未受到懲處,外界質疑是因為李永福和縣內重量級政治人物父親關係良好,引發基層員警不滿。

彰化縣警察局督察室督察長陳文龍說,李永福酒醉闖入查賄會議的行為,已經違反員警服勤禁止飲用酒類規定,在上班時間喝酒且酒後失態,經調查後,建議記過2次處分,報警政署核備。

李永福今天上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鞠躬道歉;李永福表示,當天是他的生日,盛情難卻喝醉酒,他要對當天酒後失態闖入查賄會議行為,造成對社會觀感不佳,表達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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