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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國道電子收費不盡完善 欠費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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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7日電)台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道電子收費收支管理不盡完善,通行費欠費情況也遲未改善。截至民國97年底,應收違規罰鍰逾期未收金額,高達新台幣3782萬8000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下週排定審查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方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認為,國道公路基金99年度編列通行費收入217億4504萬5000元,較98年度減少5億5573萬元,減幅約2.49%。

報告指出,交通部依法應追繳不依規定繳費的欠費,但依交通部提供數據,截至民國97年底,國道公路基金應收違規罰鍰收入逾期未收金額,仍高達3782萬8000元。

預算中心也引用審計部查核報告表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存在3項缺失,一是違規欠費逾期未繳舉發案件作業時程過於冗長;二是部分欠費案件未能有效協調相關單位取得違規用路人戶籍資料,不利後續強制執行作業;三是違規撤件處理未訂一致性原則,對用路人造成不公平。

因此,預算中心認為,交通部應對電子收費未盡完善部分,督促遠通電收公司加強改善;為避免因電子收費使用率提升,欠費件數及金額隨同上升,應加強宣導用路人依法繳交通行費,並就欠費部分積極後續催繳作業。

此外,對國道公路基金99年度預算國內旅費超過最近3年度平均數,與政府編列標準不符,必要性值得斟酌;而在國外旅費方面,最近4年考察國家均為美國,且近3年度考察計畫雷同,內容有欠具體、詳盡,建議酌予減列旅運費科目。

另一方面,在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部分,預算中心指出,預計到民國99年底時,基金累計待填補短絀將逾341億元,財務結構欠佳,債務負擔愈益沉重;長期負債預計逾362億元,未來極可能需由國庫資金撥補,恐將成為政府財政一大負擔。

預算中心建議,由於高鐵相關建設基金財務結構欠佳,為確保基金重要收入來源,即應收台灣高鐵公司回饋金,應積極督促台灣高鐵公司改善營運績效,期能最晚在民國101年6月底前,將台灣高鐵公司最低應繳回饋金20億元,收回挹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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