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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毒奶案 台陸委會坦承提告求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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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中國毒奶粉流入台灣事件已一年多,期間兩岸雖然簽署食品安全協議,但台灣受害廠商至今仍求償無門。陸委會昨首次透露,因為司法提告這途徑「並不順遂」,也曠日廢時;衛生署將詢問業者是否改採商務仲裁或和解方式。


中國毒奶粉事件發生已逾一年,馬政府官員曾高談向對岸求償,且其後兩岸簽署了食品安全協議,但國內受害廠商至今仍求償無門。馬政府昨更釋出,將詢問業者是否改採商務仲裁或和解方式,此舉形同要業者放棄提告的權利。圖為去年1025大遊行,民眾自製特大中國製奶瓶,表達對中國毒奶的不滿。(自由時報)

*台灣七業者 求償年餘沒下文*

不過,由於司法與商仲無法同時進行,並得二擇一,台灣受害廠商如改採商仲一途,將形同放棄提告的權利。

陸委會昨邀各部會召開委員會議,聽取第三次江陳會執行情形,會後並洋洋灑灑發布七大頁的「成果」說明,頗有為即將登場的第四次江陳會暖身。但會後媒體詢問焦點則集中在毒奶粉求償情形。

雖然去年第二次江陳會兩岸簽署「食品安全協議」,為當時發生的中國毒奶粉輸台問題提出解決方式,但事過境遷一年多,衛生署並組律師團協助七家業者進行集體求償;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在記者會坦言,只要有任何機會,台灣都會向對岸「催促」。海協會目前答覆是:「將持續關注本案,並將再協調主管部門處理。」

再問到第四次江陳會我方是否再向對岸提出請求?劉德勳則未答覆。

去年北京奧運結束後,中國遭揭發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不僅造成大陸許多下游廠商受害,嬰幼兒因此遭毒害情形更是嚴重。中國官方最後雖處死為首的三鹿公司負責人,三鹿並宣告破產;但多數受害大陸民眾至今仍未獲賠償。

*陸委會建議 改採商仲或和解*

我方雖也提出求償,但陸委會首次透露,司法途徑目前看起來並不順遂,加上預期會花上很長的時間,將會請衛生署詢問提告的台灣業者,是否改採商務仲裁或和解途徑,後者的處理時間將會快一些。

同時,劉德勳也說,由於商仲可有台灣人員參與,這樣或更可提高廠商的「信任度」。但他另指出,商仲與司法途徑不同,雙方必須要「各讓一步」,且對方也願意參與,才有達至一致結論的可能。

被問到所簽署的「食品安全協議」為何無法產生預期的效果?又或者不在第一時間就進行商仲,而採提告方式?

陸委會則回應,協議並不能取代制度化的民事審判,而只是希望透過溝通平台加速時程。至於當初決定要集體求償,也是經由衛生署委託的律師團及廠商的共同討論,希望藉此讓力量集中些。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衛生署官員表示,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家台灣食品業者向對岸業者求償成功,業者透過兩岸食品安全平台協商,但陸委會可能擔心影響兩岸關係,對此案的態度有些消極。

*陸委會改口 衛署官員也不解*

官員表示,當初衛署協助組成律師團,建議業者採司法訴訟與商務仲裁雙管齊下,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平台向對岸業者索賠。如今為何會跑出訴訟與仲裁只能二擇一說法,衛署官員也很納悶。

官員表示,金車公司已向山東都慶公司就毒奶精一案求償,但卡在金額談不攏。金車公司發言人馬明皓表示,他個人未經手相關過程,暫時無法評論。至於共有多少業者向對岸提告,衛署表示不清楚。

衛署官員表示,發生任何跨國食品衛生安全爭議,業者一定是透過外交單位向外國求償,衛署只能儘量從旁協助,但這次陸委會的確有點被動。

求償無門 馬承諾攏是假

(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特稿)第四次江陳會即將舉行,馬政府展開絕地大宣傳,吹噓過去簽署協議的成果;陸委會還製播馬英九矢言護主權、及大搞RAP廣告。但只要回頭看看中國毒奶粉案的求償情況,這些粉飾便完全破功。

審視兩岸協議有無效果,就在雙方互動過程出現糾紛,或對北京「無利可圖」時,攸關台灣權益的事情,能否真正獲保障。

所以,當馬政府宣傳兩岸簽署司法互助與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成績時,只要看台灣提報給中國幾個重大經濟要犯的遣返,至今石沈大海,即知所謂的「打擊犯罪」,限於「中國認定」的才算。

至於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當初簽署目的就是為了化解中國毒奶粉輸台造成的恐慌與損失。但事後證明,台灣業者也沒有任何優先求償權,浪費了一年多,一個馬政府,閣揆換人,衛生署長更換了兩次,求償仍是空,最後馬政府卻建議廠商改採商務仲裁或和解,當初協助向中方求償的承諾攏是假!

尤其,中國製造黑心產品造成全世界的恐慌,商品仿冒的猖獗、投資環境的不良等,是更為嚴重課題。毒奶粉事件如無法求償成功,建立指標;由小窺大,兩岸後續還打算針對兩岸投資保障、智慧財產權等協議,一紙協議勢必形同具文,國人權益也將成為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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