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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隊長公器私用 北市府:從嚴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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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9日電)北市大安警分局偵查隊長吳進財去年2月執勤時駕駛偵防車返家,車子卻被兒子開走且肇事。北市警局今天表示絕無隱匿情事,將從速、從嚴議處,吳進財記過2次,並調內勤職務。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莊瑞雄今天在議會舉行記者會表示,遭撞的陳姓婦人是一位單親媽媽,被撞後導致雙腿殘疾迄今未癒,她今天出面泣訴要求警方還給一個公道。

這起車禍發在去年2月,市長郝龍斌直到昨天媒體查證才得知此事。幕僚透露,郝龍斌十分震怒,要求警察局長謝秀能釐清真相,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若有不法依法究辦,決不允許少數違法亂紀員警破壞警譽。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健發今天出席市政會議會後,舉行記者會說明警方處置立場。他強調,並無隱匿情事,將從速、從嚴議處。私用公務車、隱匿不報的吳進財記過2次,並調刑警大隊內勤組長職務;協助修車的前大安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劉國勳申誡2次。

另外,考核督導責任部分,已調離大安分局的前分局長吳思陸申誡2次;前副分局長黃勢清、前駐區督察黃啟澤、前分局督察組長謝宗宏、前督察員陳盈菖等4人則是申誡1次處分。

吳進財在去年2月17日凌晨1時多執勤期間,駕駛偵防車返回北縣板橋住處,17歲的兒子偷拿車鑰匙無照駕車,清晨6時多在板橋市華東路擦撞騎乘機車的陳姓婦人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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