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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斗六市長當選人 涉賄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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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淑玲、黃淑莉/雲林報導〕國民黨斗六市長當選人簡明欽選舉期間涉及賄選,雲林地檢署昨偵結起訴,簡明欽被求刑二年4月、併科罰金二百四十萬元、褫奪公權四年。民進黨斗六市長落選人張聰明強調,只要選委會公告當選名單,他便立即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也強調,將為斗六市打一場尚未結束的市長選戰。

*綠營將提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在起訴書指出,雲林縣斗六市江厝里玄安宮,每年都由管理委員會號召信徒組團,南下高雄進香,參加者每人須繳交五百元費用,如有信眾捐助進香所需經費及實物,扣抵支出後仍有結餘,則充作公帳資產。

該宮今年於9月27日出發進香,出發前支持簡明欽的民眾黃正雄,建議簡明欽捐助進香團晚餐費用並到場致意,獲簡明欽同意。當晚該宮在嘉義縣大林鎮某餐廳用餐時,簡明欽夫婦到場致意,將餐費三萬三千元交付黃正雄及該宮總務人員,逐桌敬酒致意。檢方以簡明欽雖非主動捐獻,但身為三屆縣議員,又要參選下屆斗六市長,應知上述行為已有賄選之實,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同案黃正雄求刑一年2月、併科罰金一百二十萬元、緩刑三年。

簡明欽昨天獲悉遭到起訴後十分錯愕,以當晚支付餐費時尚未登記參選,非基於投票行賄,被當成賄選,實在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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