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法務部查賄統計 羈押198人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 日電)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已投票結束,法務部今天公布最後1份查賄績效數據,截至5日為止,各地共獲情資4380件,受理2413件,起訴56件、82人,羈押198人。

法務部表示,檢、警、調在這波選舉中不分黨派,積極查賄,根據目前羈押、起訴政黨狀況,羈押部分:國民黨39人,民進黨14人,無黨籍28人,黨籍不明84人;起訴部分:國民黨24人,民進黨 2人,無黨籍30人,黨籍不明9人。

法務部指出,鑑於各式賄選案件中,現金賄選最易影響選舉結果,檢、警、調及政風機關今年加強查緝候選人及樁腳預備賄選的現金。截至投票日為止,各地檢署共查扣新台幣1201萬5485元,以苗栗地檢署查扣為縣議員候選人預備賄選的522萬5000元最高,成效卓著。

法務部並指出,目前已起訴的56件賄選案件中,經統計有37件是現金買票,占所有起訴類型的66%。而現金買票往往在選前數日才進行,各地檢署檢察官能於查獲以後,儘速即提起公訴,足見檢方追訴賄選犯行的時效掌握優於以往。

法務部表示,為改善以往賄選案定罪率偏低的問題,法務部5月間已核備最高法院檢察署修正「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查察賄選績效評比要點」。依修正後的規定,最高檢將於選後9個月,對起訴案件的判決有罪情形另為專案考評,藉以促使檢察官注重起訴後定罪率的問題,督導警調機關更為審慎蒐證。

另外,為貫徹「行賄必定落選」的查賄目標,法務部將函請最高檢督導地檢署檢察官,針對有買票行為的當選者,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 條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