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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權利金救城市光廊?高市府:照合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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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6日電)高雄市「城市光廊」開啟國內景點咖啡風氣,不過受到不景氣的衝擊,業者經營困難,要求市府調降權利金。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表示,礙於合約規範,難以同意。

高雄市議員康裕成、李文良、陳信瑜今天在城市光廊與奧多廣告公司協理楊文淵共同召開記者會,以「搶救城市光廊、市府應紓困」為題,要求市長陳菊拿出魄力,組跨局處單位,研擬調降權利金的方案,讓業者度過困境,並協助業者注入景點咖啡的生命力。

康裕成指出,高雄市總共有10個委外經營餐飲的景點,包括新光廣場、生日公園、忠烈祠、孔子廟、哨船頭公園、中央公園(城市光廊)、河東路及河西路園道、打狗英國領事館、紅燈碼頭,目前除了城市光廊、河東路及河西路園道、英國領事館苦撐經營之外,其餘都已提前解約或暫停營業。

李文良表示,政府花重金讓失業者立即上工;包括城市光廊等仍有經營的機會,盼降低業者每年繳交市府的龐大權利金,搶救業者免於停業,也能增加就業機會。陳信瑜表示,協助紓困不等同「圖利」,她盼市府應正視業者的經營處境。

「城市光廊」位在中山、五福路口,2000年開始營業,由於當時生意極佳,市府每年收取業者新台幣600萬元權利金,2006年重新發包續約,業者以生意不佳為由要求降價,市府調降年權利金為360萬元。承攬城市光廊經營權的奧多廣告公司協理楊文淵說,目前公司經營平均年虧損800萬元。

楊文淵說,每天約要負擔1萬元的權利金,而且每月還要付2萬5000元的租金,尤其還要包辦周邊植栽綠化及廁所清潔。不諱言今年初以來已欠繳權利金。他說,市府希望業者至少能撐到7月世界運動會辦完再停業,不過,楊文淵強調,業者經營很難硬撐下去。

工務局養工處主任秘書張恩成表示,市府與奧多廣告公司簽訂「民間參與整建及營運城市光廊」契約書,雙方有權利義務規定,養工處曾開會研議調降權利金案,但是會議結論不同意,唯恐有圖利業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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