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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縱怠職法官?公懲會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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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媒體報導高雄高分院法官周慶光怠惰職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後,卻僅被記過二次懲戒處分。公懲會今天表示,周慶光是因為妻子車禍重傷復健而請假,沒有輕縱。

中國時報今天報導,周慶光自民國95年4月9日核准退休,但他因考績丙等不悅,從同年1月26日起,把所有案件開庭時間訂在退休日之後,自己放2個多月假,不再審案。遭司法院移送公懲會懲處,但公懲會議決後僅將他記過二次。

公懲會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公懲會委員審議本案時,完全本著超然獨立的原則,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經慎重審酌周慶光是因為臨退休前未積極任事,恣意更改延後庭期,又請假規避開庭陪席,但是他是因為妻子車禍身體嚴重受傷住院,還在住院復健中,且他的精神受到相當刺激等情況,因此議決對他給予記過二次處分,絕對沒有所謂予以輕縱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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