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教師組工會 台教部:不能罷教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宣瑜、林曉雲、洪素卿、黃維助/台北報導〕行政院明日將審議勞委會提案修改工會法第四條,開放教師籌組工會,引發九大教育團體不滿,昨天強烈質疑,教師組工會後「福利、權利通吃」,且無助於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則明言支持教師組工會,但不能罷教與罷工。

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教育團體擔心,教師組工會就有罷工權可以罷教,將重創學生受教權,行政院目前則規劃將繼續對國防部軍人及教師的罷工權設限。行政院官員指出,儘管部分教育團體對開放教師組工會有不同意見,但開放教師組工會的政策方向不變,仍將賦予教師籌組工會的權利。

教育部表示,未來教師工會應與一般勞工工會不同,沒有罷工權,薪資、工時、請假等也不能協商,教育部將對教師工時及請假等另外作特別規定,盡量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目前世界各國雖大多開放教師組工會,對罷教權的規定則出入頗大,法國開放罷教權,教師罷教上街頭事件因而頻傳;美國則由各州自訂,英國及日本則還是禁止罷教。

面對外界質疑和擔憂,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強調,就算擁有罷工權,不代表教師一定會罷教,他說:「罷工沒薪水可領,成本高,社會更會檢視正當性,當教師是吃飽沒事幹嗎?」

教師反嗆 憲法賦予結社權

反對教師組工會的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教師應先認清定位,是勞工還是專業教育人員?適用勞基法或教師法?上下班、寒暑假、課輔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教育部和北縣教師會都曾做問卷調查,教師贊成組工會的比率只有一成七,數字偏低,八成希望爭取重修教師法,且希望修法前能尊重教師意願,舉辦民主公投,並反對所有教師強制入會。

全家盟並質疑,工會法規定,常務理事可全日請公假處理會務,全國四千多所學校都組教師工會,一年至少要增加人力成本近一百億預算,家長們擔心會排擠教育預算。

全國教師會則反批教育團體是「人權文盲」,理事長吳忠泰表示,人民結社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全世界只有台灣和敘利亞的教師沒工會。如有必要,全教會不反對針對修法辦理「教師公投」。

行政院:開放方向不變

教育部教研會執秘柯正?說,教師未來有雙重身分,升等、解聘、獎懲等屬教育行政裁量部分,有關老師私權等勞資爭議,則屬勞委會主管,但是教師薪資、休假等目前已有規範,不適用勞基法。

而且教育部希望教師組工會不以學校為單位,而是組縣市級及中央級工會。會務假部分,若非各校都設工會,會務假應不會花到百億元,且原則上不能強制所有教師都必須入會。

勞委會則表示,工會法修正案尚待行政院審議,尚未定案。不過,教育團體對工會似有誤解,組工會是為協商、溝通及解決問題,不應等同罷工、罷教,何況我國教師有其一定社會價值觀,行使權利時,不會置學生受教權於不顧。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