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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不反對教師組工會 但須同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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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4日電)教師可否組工會?教育部今天表示,「受僱者都有組工會權利」是世界趨勢,教育部不反對教師組工會,但堅持工會法、教師法及相關法令須同步修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擬修工會法,同意公、教人員組工會。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教育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反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沒有普查所有教師意見及討論配套下,逕自修改工會法。

教育部晚間表示,不反對教師組工會,教師可同時適用教師法、工會法,但相關權利、義務必須以法令明確規範,不會有福利、權利通吃的情形。

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執行秘書柯正峰舉例指出,若工會法修法通過公務員、教師也能組工會,工會能行使權利的範圍僅限法令未明訂的部分,如教師的薪級、退休等已經法律明確規範,就沒有討論空間。

不過,柯正峰說,若教師可以組工會,包括教評會組成成員、教師會的法定權限等相關法令,都必須修法調整,教育部會堅持工會法、教師法等相關法令同步修法立場,避免法令漏洞產生。

至於教師工會可能以何種型式出現?他指出,工會法規定,工會可以有企業、產業、職業等類型存在,教師工會可組何種型式工會,教育部會妥慎考慮,不過,對現有教師會為3級制(中央、縣市、校),未來希望教師工會能以2級制(中央、縣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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