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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會維新會 催生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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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30日電)雲林縣議會民進黨團次級團體維新會,催生「雲林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今天呼籲不要讓雲林民主發展及縣民權益受損。

維新會會長廖清祥、成員李建昇、蔡岳儒、黃耀煌、李健福,今天在民進黨團辦公室發表共同宣言,呼籲在即將召開的第七次定期大會中,通過「雲林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廖清祥指出,公民投票法於民國92年公布實施,接著有金門縣、桃園縣、澎湖縣、高雄市、台中縣、台中市、台南市、苗栗縣、屏東縣、宜蘭縣等10個縣市通過公民投票自治條例,雲林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叩關3次均在議會中鎩羽而歸。

維新會成員強調,雲林縣未來由縣民經公投決定,類似台鋼、八輕等重大投資案,應將回饋機制法制化、透明化,交由縣民公投決定,才能落實民主發展,真正裕利除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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