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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拆遷戶補償太低 地主到議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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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正在辦理的自辦重劃單元一、二及水湳、中科特定區20多位地主代表,26日由議員陳淑華、張廖萬堅率同赴議會,抗議市府拆遷補償標準太低。陳淑華表示,台中市房價已是全台僅次於台北縣市,土地成交價格居全台之冠,但台中市現行拆遷補償標準,無法提供被拆遷戶重建房屋,經濟狀況較差的拆遷戶恐流離失所,要求市府要隨物價波動調整補償標準。

議員陳淑華表示,針對去年修正後的台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標準自治條例,雖然提高為百分之五,但相較其他縣市仍屬偏低,並非市府所宣稱補償標準已是全國前幾名,在全台名列倒數第二名,只略高於台中縣。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營造物價指數,該自治條例91年6月指數為78.31;去年修訂基準引用97年6月指數132.17;張廖萬堅表示,「指數增幅達68.78%,而市府僅提高5%,並未真實反應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落差極大。」

另外對於建築物拆遷補償價格調整公式,張廖萬堅認為,修定後的計算公式明顯對市府及辦理自辦重劃公司有利,對拆遷戶則絕對不利。

現場第一單元自救會長王世明請市府與重劃公司重新協商規劃,提高地上拆遷補償費用;另第一單元居住第四代地主陳智明,以一棟居住多年的不合法的3樓建物補償做比較,他說,台中只有100萬,這和新竹211萬、台北的300萬實在相差太多。

另外中科的地主也同樣表示,不合法的建物也是時空產物,現在應該要有安置條例,不然叫這些人怎麼辦?一位當地地主也表示,市府重劃的好意變成圖利,重劃後許多農民買不起房子。

議員陳淑華表示,市府沒為地主發聲,在資訊不透明情況下,市府和重劃公司獲利最大,可能有不明的抵費地利益在其中。

對於議員與地主的訴求,市府建設處土木工程科長陳大田表示,今年1月起實施的拆遷補償標準,是市議會去年11月提案修正通過,別的縣市是以點數來計算補償費,與台中市計算的基準點不一樣,台中市的補償標準在全台各縣市中應屬中上,每年會重新檢討,採機動制、浮動制,隨物價指數來查估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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