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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拆迁户补偿太低 地主到议会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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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中报导)台中市正在办理的自办重划单元一、二及水湳、中科特定区20多位地主代表,26日由议员陈淑华、张廖万坚率同赴议会,抗议市府拆迁补偿标准太低。陈淑华表示,台中市房价已是全台仅次于台北县市,土地成交价格居全台之冠,但台中市现行拆迁补偿标准,无法提供被拆迁户重建房屋,经济状况较差的拆迁户恐流离失所,要求市府要随物价波动调整补偿标准。

议员陈淑华表示,针对去年修正后的台中市公共工程建筑改良物拆迁补偿标准自治条例,虽然提高为百分之五,但相较其他县市仍属偏低,并非市府所宣称补偿标准已是全国前几名,在全台名列倒数第二名,只略高于台中县。

根据行政院主计处所公布的营造物价指数,该自治条例91年6月指数为78.31;去年修订基准引用97年6月指数132.17;张廖万坚表示,“指数增幅达68.78%,而市府仅提高5%,并未真实反应营造工程物价指数,落差极大。”

另外对于建筑物拆迁补偿价格调整公式,张廖万坚认为,修定后的计算公式明显对市府及办理自办重划公司有利,对拆迁户则绝对不利。

现场第一单元自救会长王世明请市府与重划公司重新协商规划,提高地上拆迁补偿费用;另第一单元居住第四代地主陈智明,以一栋居住多年的不合法的3楼建物补偿做比较,他说,台中只有100万,这和新竹211万、台北的300万实在相差太多。

另外中科的地主也同样表示,不合法的建物也是时空产物,现在应该要有安置条例,不然叫这些人怎么办?一位当地地主也表示,市府重划的好意变成图利,重划后许多农民买不起房子。

议员陈淑华表示,市府没为地主发声,在资讯不透明情况下,市府和重划公司获利最大,可能有不明的抵费地利益在其中。

对于议员与地主的诉求,市府建设处土木工程科长陈大田表示,今年1月起实施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市议会去年11月提案修正通过,别的县市是以点数来计算补偿费,与台中市计算的基准点不一样,台中市的补偿标准在全台各县市中应属中上,每年会重新检讨,采机动制、浮动制,随物价指数来查估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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