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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裁決書罰款 郵局或超商可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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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欣怡綜合報導)為擴大便民措施,台灣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今(5)日起,民眾的交通違規罰單可至郵局及超商繳納,不過,如果逾期,仍得持裁決書到各地監理機關補繳。

公路總局表示,民衆收到俗稱「紅單」的交通罰單,如果逾期未繳納,會遭到裁決所裁定加碼罰款,或併以其他的罰則,以往民衆都必須拿著裁決所寄發的裁決書,到監理機關繳納罰款,為了便民,5日起,除了一般「紅單」及裁決書罰單,都可以到超商或郵局繳納。

民眾持有三段式條碼且未逾到案期限的裁決書,可自行選擇繳納方式。如果至郵局繳款,可即時連線銷案,但每筆另收手續費10元;如選擇至超商代收,比照現行代收交通違規罰單方式,需1至3日才能銷案,每筆手續費8元。

若需立即辦理其他監理業務需要即時連線銷案者,則僅限統一、萊爾富、全家等3家超商代收,並於超商多媒體機列印違規資料繳款憑單,再至櫃檯繳納,每筆手續費15元。

不過,公路總局表示,至超商繳納的罰款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兩萬元,超過兩萬元的罰單,民衆需到郵局繳納。此外,裁決書中,除了罰鍰之外,還有代保管物件、須審驗駕照、或吊(扣)銷駕(牌)照處分以及應參加道安講習等,則不能透過郵局或超商繳納,民衆仍應至案各地監理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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