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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秘人事案 李大嵩:未規定須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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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4日電)媒體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彭芸點名,前主委蘇永欽機要葉寧將連跳兩級擔任NCC主秘。NCC發言人李大嵩今天表示,組織法並沒有規定主秘人事案要送委員會審核。

中國時報昨天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職缺,在NCC主委彭芸裁示由「法制職系」公務人員接任下,最近傳出由前NCC主委蘇永欽機要祕書葉寧接任;由於葉寧去年離開NCC時只是十職等以下專門委員,如今卻能空降十二職等職缺,引發NCC副主委陳正倉等委員的不滿,茶壺裡的風暴再度形成。

李大嵩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中規定,NCC除了人事、會計及政風單位以外的單位主管,都要送委員會審核,組織法中沒有明定主秘屬於法令規定的單位主管,因此,主秘人事案不一定要送委員會。不過,組織法上有規定,主秘職務必須為簡任第十二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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