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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標檢局抽測太陽眼鏡 多數標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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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6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公布抽測太陽眼鏡結果,在購樣的25件太陽眼鏡中,鏡片要求及完整太陽眼鏡要求符合規定,但在標示檢查則有17件不符合。

炎炎夏日即將來臨,為保護民眾眼睛健康,標檢局從量販店、眼鏡行及運動用品店共購樣25件太陽眼鏡進行檢驗。

測試結果為鏡片的要求及完整太陽眼鏡的要求兩項皆符合規定,也就是對包括紫外線、可見光穿透率、鏡片光學品質、號誌燈辨識、偏光性能等項目,與眼睛健康具關聯性的紫外線穿透率的所有測試,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在標示檢查部分,共有17件產品不符規定,其中3件無製造商或代理商資訊、5件未標示產地、9件未標示濾鏡分類等,這部分涉及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判斷資訊需求,且違反商品檢驗法或商品標示法,標檢局已要求廠商儘速改善。

標檢局副局長王正輝表示,未來標檢局將不定期從市面上再購樣檢驗。

標檢局指出,從試驗結果發現,太陽眼鏡抗紫外線效果,與鏡片顏色深淺並無絕對關聯性。太陽眼鏡的價位,與品牌、功能等項目有關,但抗紫外線效果並非決定價格的主因。

王正輝補充,顏色深淺是可阻隔太陽強光和炫光,但不一定可以阻隔紫外線,反而是顏色深、品質不佳的太陽眼鏡,因瞳孔放大,但無法抗紫外線,會使眼球受害越深,有導致眼球病變或白內障的危險。

王正輝提醒,如果在開車,儘量不要配戴太深的太陽眼鏡。

標檢局建議民眾在選購太陽眼鏡時以鏡片顏色「灰、茶、墨綠」的色系效果最佳,可獲得最豐富的色彩層次與正確景物線條。

此外,民眾在選購太陽眼鏡時,應注意產品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示、並注意產品標示是否完整。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6日公布市售墨鏡抽測結果,發現部分商品標示不符規定,發言人王正輝呼籲消費者,選購墨鏡要挑選有商品檢驗標誌,對眼睛的健康較有保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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