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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1至6月6人死於酒駕 警方將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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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5日電)嘉義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6月發生死亡車禍有10人,其中酒後駕車肇事致死有6人,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及家人悲痛,警方表示,將加強取締酒駕,遏止酒駕死亡車禍發生。

嘉義市警察局指出,經專家學者及實務分析,交通事故中,較容易死亡的交通違規項目是酒駕,根據分析,人的身體內若有酒精成份,當呼氣中酒精濃度是0.25毫克時,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的2倍,若為0.40毫克時,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的6倍,如達0.55毫克時是10倍。

今年1至6月,嘉義市合計造成10人的死亡車禍中,酒駕肇事致死的事故就有6人,肇事致死率相當高。市警局指出,將持續執行「加強取締重大交通違規」專案工作,其中第一要項就是取締酒後駕車。

民眾若經警方查獲酒測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罰新台幣1萬5000元至6萬元,並吊扣駕照1年;若超過0.55毫克時,則依刑法185條第3項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最高可罰15萬元。

市警局強調,如發生交通事故時,經酒測有酒精反應(不必超過0.25毫克),則依刑法185條第3項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除了依規定罰鍰外,並吊扣駕照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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