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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告侯寬仁 台法院駁交付審判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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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9日電)總統馬英九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涉製不實筆錄案,全案獲不起訴、再議駁回後,總統又透過律師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駁回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2007年查黑中心將馬總統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依貪污罪起訴,審理期間,馬總統律師團發現當時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訊問證人吳麗洳時,有誘導訊問、扭曲證人證詞之嫌,因而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31日偵結,認為當時侯寬仁製作的筆錄縱然過於簡略,但問題筆錄在審理期間被認定無證據能力,因此對侯寬仁不起訴。馬總統後來又向高檢署提出再議,也遭駁回,於是在今年3月間透過律師向法院聲請全案交付審判。

台北地院裁定書指出,即使筆錄有部分過於簡略,但是偵訊中都有全程錄音,法院當初審理時可透過勘驗錄影、錄音光碟,還原偵查情形並查明證人真正意思,沒有「非令執行公務者身陷囹圄不可」的必要,因此駁回馬總統交付審判的聲請。全案終告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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