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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中資買不動產 解放軍可來台居住 衝擊國安

特許電信業 中資恐間接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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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黃宣弼/台北報導〕馬政府大幅開放中資可購買台灣不動產,台灣智庫最新研究報告直指政府法規漏洞太多,包括任何中國人民都可來台購置不動產而無限制,且一年最長可停留四個月,台灣智庫執行長鄭麗君說,中國太子黨、解放軍都可來台買樓房且一住就是四個月,嚴重衝擊國安!

*台灣智庫指法規漏洞多*

內政部地政司科長游適銘則表示,目前對大陸地區的自然人來台購屋,原則上沒有特殊的身分限制,但每筆申請,內政部都會先發文國安局及國防部,對申請人的身分做調查,經核准後才能購買,可減少陸客來台置產所引發國家安全上的疑慮。

台灣智庫完成的「開放中國來台購買不動產之研析」報告指出,今年6月,馬政府公布「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其中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取消原第八條規定,使中國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無需檢附投資計畫書、資金來源、土地登記簿謄本等。

*變相開放中國人民來台*

報告指出,根據「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已取得不動產物權的中國人民來台停留期限,由原來不得逾一個月,放寬為四個月。鄭麗君說,中國人民來台灣買房子,等於不必審核,只要購買台灣不動產,就可來台住四個月,且無任何限制。

報告抨擊這將衍生許多弊端,例如多人共有一房產,每人都可來台四個月,這是「變相開放中國人民來台」,同時也為中國勞工來台大開方便之門。

鄭麗君說,民進黨執政時,中國人民要買台灣不動產,須事先審核投資計畫,如今不必審核,將使中國商人可單純來台炒樓,不論商辦或民間住宅。

*不必審核恐使中商炒樓*

報告直指三項負面政策效果:一、中國法律不允許台灣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但中國人民卻可取得台灣土地所有權,兩岸未對等互惠;二、中國國營建商來台投資,除有炒作台灣房市疑慮,更明顯帶有政治目的;三、中國目的在連結台灣企業,不但引進台灣資金投入中國市場,更將與台灣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影響台灣政治經濟走向。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劉力仁/台北報導〕馬政府大幅放行中資來台投資,台灣智庫最新研究指出,雖然第一類電信事業(指特許的電信公司如遠傳、台灣大、中華電等 )尚未開放,但中資仍可透過投資電信公司背後的集團控股公司或第二類電信事業,間接控制台灣電信行業,更可指派中國黨政軍背景人士擔任台灣投資事業的董事或監察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官員則表示,在第一類電信業者普遍兼營第二類電信情況下,確實有中資透過轉投資間接控制台灣電信行業的可能性,NCC會特別注意。

*中國黨政軍 藉機任投資事業董監*

台灣智庫執行長鄭麗君表示,馬政府對中國的法人、營利事業來台投資或設分公司、辦事處雖採事先許可制,但根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明定「經許可在台灣地區投資之投資人屬自然人者,得來台擔任該投資事業之董事或監察人;投資人屬法人者,得由大陸地區人民為其法人之代表人,來台擔任該投資事業之董事或監察人」,中國來台投資設立的公司可逕行指派具黨政軍背景的人士擔任董監事等重要職務,突破法令漏洞。

*兩岸航權談判 恐成中國人對談*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張國城警告,台灣的航空公司可能因而出現中國代表,由於兩岸不斷進行航權協商,將來可能出現「兩岸航班問題由中國人與中國人協商」,甚至海基會及許多基金會,都被中國滲透!

台灣智庫完成的「開放中資來台投資之研析」報告質疑,「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十三條已違反母法兩岸條例第七十二、七十三條,變相將中國法人、團體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投資及擔任台灣公司職務的規定解除。

台灣智庫也擔心特許的電信業未來還是會被中國控制,智庫舉例說,中資雖無法直接投資遠傳電信,但可買下遠東集團控股公司遠紡的股份,間接控制遠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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