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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少年中暑暴毙 国赔2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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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因窃盗案被少年法庭裁定到新竹县新丰乡诚正中学进行感化教育的十七岁林姓少年,九十六年六月间上体育课时,因为激烈运动出现中暑、横纹肌溶解等症状,但校方无视林姓少年身体不适现象,涉嫌延误就医并导致林姓少年死亡案件,死者家属提出国赔要求,新竹地院民事庭今天裁定国家赔偿成立,诚正中学应赔偿死者父母亲共两百四十九万多元。

法官调查指出,因涉及窃盗罪被送到新丰乡诚正中学实施感化教育的十七岁林姓少年,九十六年六月廿二号中午,在上体育课跑三千公尺时,身体就已出现不适的现象,之后的肌力训练,林姓少年的身体状况也无法跟上同学,甚至在同学进餐厅时,林姓少年是以蹲爬方式进入。法官也调阅校园的监视录影带,发现林姓少年在餐厅时,已无法站立,接着在教室时则是倒在地板上,最后老师指示将林姓少年带到礼堂休息,以免影向其它同学上课。最后林姓少年才被送到医护室照料,并送医急救,第二天林姓少年就因为中暑、横纹肌溶解和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全案刑事部分,教导员在侦查中就认罪,并以六十万元和死者家属和解,检方也以缓起诉处分结案;至于在民事部分,死者父母亲分别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法官在审理后,就家属所提的殡葬费、扶养费和精神抚慰金部分,法官衡诸情理,裁定国赔成立,并依霍夫曼系数推算,裁定诚正中学应赔偿死者父母亲共两百四十九万多元。不过在精神抚慰金部分,法官则是认为死者生前经常逃家,最长时间是半年,足见亲子间感情自非亲蜜,且教导员已赔偿六十万元,精神抚慰金部分法官则是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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