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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防护电磁波 非台电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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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5日电)立委呼吁台湾电力公司对电磁波防范管制应比照行政院,降到 5毫高斯以下。台电发言人杜悦元说,电磁波安全建议值仅833.3 毫高斯,行政院加做的防护设施非台电所为。

立委黄淑英质疑,台电对高压电塔附近的居民说,电磁波在833.3毫高斯以下是安全的,但行政院内因有高压变电箱,电磁波约为10.22毫高斯,因此发包电磁波遮蔽防护工程,要求施工后电磁波应降至5毫高斯以下,工程完成后,电磁波也已降至1.26毫高斯。

向立委黄淑英陈情的颜秀兰表示,她是 921地震灾民,好不容易筹钱贷款重建,但是台电却架设超高压电缆线横越他们的房舍,造成房舍内有 3至95毫高斯不等的电磁波,造成她身体不适。黄淑英要求台电对民众的电磁波防范管制比照行政院,降到 5毫高斯以下。

杜悦元表示,台电的电磁波安全建议值只有 833.3毫高斯,行政院所做防护措施不是台电执行的,台电也认为行政院的电磁波强度是安全的。

她说明, 833.3毫高斯的订定来自国际非游离辐射防护委员会所制订,该委员会测试得知 4万1650毫高斯的电磁波强度会对身体产生影响,于是针对一般人订定该值的1/50为安全建议值,因而得到 833.3毫高斯为电磁波的安全建议值,包含德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及瑞典等多数国家都使用此建议值。

她补充,相关工作职场的安全建议值则比一般人宽松,为4万1650毫高斯的1/10,即4166毫高斯。

她强调,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的极低频电磁波评估也公布,研究结果尚不足以调降 833.3毫高斯安全建议值,此标准已足以提供保护,但学校或幼稚园等场所若要采行更严格的标准,也是可行。

她重申,其实一般家庭环境所用家电的电磁波合计约数10毫高斯,若要降到5或1毫高斯以下,人类可能要回到不用电的环境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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