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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经委会决议:博智七年内不得转让南山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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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廖千莹、郑琪芳、李靓慧、王孟伦/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日通过决议,经济部审查博智中策入主南山人寿时,应要求持股超过十%的大股东,七年内不得转让持股,并应查明有无中资或外资联手炒作股市。

至于,中信金控与中策集团以换股的方式,取得三成南山人寿股权,立院这项七年不能移转股权的决议,是否已经排除中信金控与南山人寿的股权交换案?

禁止转让是否适用于中信金 有争议

台湾金管会官员说,因为立法院该项决议案并没有明白指出,是否包括股权交换,要从何时生效?这部分恐怕还需要进一步厘清,但确实会引起一些争议。

经济委员会昨天排定经济部、金管会专案报告“博智中策入主南山人寿交易案”,不分蓝绿,立委们质询焦点锁定博智中策是否具有中资。

国民党立委丁守中则关心博智中策入主南山,到底适不适格,博智金控是临时组成的私募基金,现在却跑来并南山,尤其南山有一兆六千亿元资产,可动用投资股市的资金高达五、六千亿元,且私募基金具有短进短出特性,博智怎么可以买南山人寿?

台湾经济部长施颜祥答询说,根据博智递出的申请书,看不出来有中资,将在实质审查后进一步厘清,会把南山稳固经营当作审查原则;至于何时开审查会,“短则一周、晚则一个月都有可能”。

除了经济委员会外,财政委员会昨日也排定同样议程,形成同一个议题两边论战的局面。

中策大股东无中国人 但有四名政协

在财委会上,台湾经济部次长黄重球表示,就目前书面审查来看,南山人寿新买家︱中策集团(第一大股东 )的四十四位股东,有英国籍或香港籍,但并无中国籍。在另一个会场的经济委员会上,投审会执行秘书范良栋表示,中策大股东虽没中国大陆人士,但其中四人有中国政协委员身份,这些人是不是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所称的大陆地区人士,会再向陆委会查证。

两个委员会立委质询炮火猛烈,对中资问题紧抓不放;经委会最后决议,要求投审会审查时,要纳入七项审查要件,包括七年内不会转让持股、团队经营能力、有无中资、中策与中信金签订备忘录适法性、中策大股东适格性及维护台湾保户与员工权益、投审会十八名委员应全部出席审查等。

台大经济系教授林建甫表示,博智承诺七年内不转让持股,应可以了,其他产业很少要求这么久,国内企业平均寿命也只有三年。

实践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主任彭金隆表示,除审查资金来源,资金进来之后,如何管理更重要,主管机关应审查大股东的资金、动机及诚信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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