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立委提案修选罢法 消弭恶选风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2日电)国民党籍立委周守训感叹选举文化过于恶质,过程中相互攻诘,甚至出现意图使人不当选手段,因此提案修法,未来只要意图使人不当选,除现有刑责外,对手将可提当选无效之诉。

年底5都大选将届,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0条规定,有数种情况可提起当选无效之诉,但过去常见的都是以涉贿选提起,多数当事人都被判当选无效;不过,周守训认为,除了现行规定外,应再加入若有违选罢法第104条规定,也可以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选罢法第104条规定,“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守训受访时说,现在选举风气太恶质,很多候选人不断地游走法律边缘,使用很多方式意图使人不当选;这样的选举过程,对台湾品德教育、民主素养都造成很大伤害,“只要选举过的人,都有相同感触”。

周守训指出,4年前的高雄市长选举,国民党提名的候选人黄俊英,因为对手主导的“走路工”事件,选情出现变化,这件事成为他提案发想来源;于是将意图使人不当选,放入可提当选无效之诉的条件之一。

他表示,提案能不能获立委认同不得而知,但希望透过立法院平台广泛讨论,看看如何避免接下来的几场大选被激化,让台湾回到正常选举情况,不要走恶质选举文化。

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曾在第7 届立委选举后提告对手意图使人不当选,对周守训等人提案,他认为,自己深受其害,但此案应经周延讨论,周守训的看法非常有道理;不过,另一方面,似乎让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更容易,因为是否“意图使人不当选”很难清楚界定,所造成的结果可能就是滥诉,建议应“戒慎小心”。

由周守训与国民党籍立委徐少萍共同提案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0条条文修正草案,立法院院会日前已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