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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者:ECFA英文版本 将戳破马政府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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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台北报导〕两岸签署完成ECFA,世界贸易组织(WTO )秘书长拉米(Pascal Lamy )表示,ECFA须通报WTO检验是否符合标准与规范。经济部次长梁国新昨回应,立院通过后,将依WTO规范通报办理。但据了解,已有许多WTO会员对ECFA提出疑问,率团赴瑞士参加台湾在WTO第二次贸易政策检讨会议(TPR )的经济部次长林圣忠透露,有多达廿二个WTO会员对台湾的TPR报告提出书面意见,而其中包括澳、韩、加以及欧盟等,都对ECFA的进度提问,要求台湾说明。

*马称不必十年内 开放九成*

针对马政府“ECFA不必在十年内达九成以上货品贸易开放”的说法,拉米指出,GATT准许会员国因特别关切,采取特别措施,但不得有歧视性或为保护主义目标限制贸易,假如有会员国挑战特定措施,有歧视性,将由争端解决机制裁判。成大法律系教授许忠信则说,通报WTO的关键是ECFA的英本版本,将戳破“不必在十年内达九成以上开放”的谎言。

依照WTO规范,任何文件只能使用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两岸签ECFA用的中文版本,不能做为通报WTO的版本。

许忠信表示,马政府在ECFA中文版中,以“实质多数货品贸易”、“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等字眼强调,“实质多数”与“绝对多数”不同,“众多部门”与“绝对多数部门”也不同,所以没有十年开放九成以上货品贸易的问题。但事实上不然。

他说,依照WTO规范,会员间彼此签订自贸协定有两个重点规范,第一,必须涵盖“绝大多数商品贸易”与“绝大多数部门服务业”,其英文的书写就是“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与“substantial sector of service”。而“substantially”或“substantial”,就是“实质多数”的意思,只是一般国内学者把这个字翻译成“绝对多数”。

*英文版 须符合WTO规范*

因此,即使ECFA协议文本的中文内容写的是“实质多数”与“众多部门”,但通报WTO时的英文版本,还是“substantially”这个英文字,所以从英文版看,不论是“绝对多数”或“实质多数”,意思都是一样。而依照历年WTO通过的协定惯例就是九十%开放。

而自由贸易协定的第二个重点,就是过渡协定必须在“合理期间内”达成FTA(自由贸易区 ),而GATT第二十四条释义了解书明文规定,合理期间以十年为限。

*若不符规范 将被会员挑战*

许忠信强调,如果ECFA内容不符合这些规范,将受到一百五十三个会员挑战,因此他研判,ECFA英文版本一定会符合WTO规范,中文版本只是欺骗台湾人民的文字游戏伎俩。

许忠信表示,WTO的区域贸易审查委员会也由所有会员组成,中国在WTO有许多“好朋友”,届时根本不需要中国开口,他的“好朋友”就会在审查ECFA时开口,要求台湾履行WTO规范,届时立院已通过ECFA,台湾就再也没有回头机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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