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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宽恕条款 最快2012年元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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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为了有利联合行为的搜证查察,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公平交易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新增“窝里反条款”,公平会于2日召开记者会公布相关配套指出,最多接受5家告发,最快2012年1月中旬实施;最先站出来告发“marker”(资格保留者)可免除全部罚锾。另外,针对部落客广告荐证不实,需负连带赔偿责任,以报酬的10倍为限。

公平会发言人孙立群指出,参与联合行为的企业,想申请宽恕政策,一定要透过挂号或者由本人或代理律师亲自送件。第一个申请者,若符合各种条件,就能免除全部罚金。第一位申请人若认为资料不足,也可先向公平会“挂号”以保留第一名位置,当然其他企业可以先来挂号抢位,只要谁能在期限内先补齐资料,就能抢到第一名的位置,期限以不超过1个月为限。

他表示,以前最重罚2,500万元,未来最高罚前1年营业额的1/10,例如100亿元罚10亿元。有宽恕政策,第一个检举业者免罚,并再给4个检举业者减轻10%到50%罚金。

另外,针对素人或部落客的推荐见证广告如果不实,需负连带赔偿之责部分,以报酬的10倍为限。孙立群指出,过去的规定,并没有针对民事求偿订处罚上限,现在若素人当初收受广告主1万元的报酬,则在民事求偿罚金不得超过10万,这次修法限缩赔偿责任,对于素人荐证反而是一种保障。

不过,孙立群强调,素人若未收钱,虽然在民事求偿部分不能罚他,但在广告不实部分,仍需面临公平会的行政处罚,罚锾新台币5万元到2,500万元不等。◇

(责任编辑:赵菱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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