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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市场1死16伤 车险祭出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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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湾台北报导〉根据统计,台湾仍有高达三成五的车主只投保强制险而未加保第三人责任险,若发生日前高雄1死16伤的意外事故,将负担巨额赔偿责任;对此产险业者建议,“多倍型第三人体伤责任险”及“超额责任险”,可强化保障。

汽车第三人责任险可分成体伤责任及财损责任二项,其中体伤责任又分成每一个人保额及每一意外事故保额,传统汽车第三人责任险的体伤责任险均为二倍型,例如每一个人保额300万、每一意外事故保额600万。

泰安产物保险公司协理陈梁铨表示,大部分产险公司为符合消费者需求,已陆续推出三倍、五倍甚至十倍型的第三人体伤责任险,例如每一个人保额300万、每一意外事故保额3,000万。实际上十倍型体伤责任险的保费只比传统二倍型保费增加约10%,但对一次多人伤亡的被保险人及受害者将更有保障。

陈梁铨指出,选择“超额责任险”可同步升级体伤、财损保障。当强制险及第三人责任险都赔偿后仍有不足时,即可以超额责任险来理赔,而且不分体伤或财损均可理赔。不过,陈梁铨协理建议最好基层的第三人责任险保额必须达到一定基础,再加保超额责任险,此时超额责任险的保费相对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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