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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制度歧异 各国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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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7日电)公平会主委吴秀明今天表示,全球已经有逾百国实施竞争法,但各国的制度仍有歧异,国际竞争法主管机关间的合作将刻不容缓。

公平交易委员会举行为期2天的“2012台湾竞争政策及竞争法国际研讨会”,今天闭幕典礼,吴秀明在闭幕典礼上致词时,做以上表示。

吴秀明表示,经济全球化急速发展,跨国企业占全球贸易的比重大幅提升,除发展出更多元的商业型态及经济模式,也使竞争法的执行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吴秀明指出,全球实施竞争法国家数已逾百国,竞争法显然已成为一门显学,但各国制度仍存歧异,如独、寡占事业滥用市场力量榨取性或排他性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规范更细致化。

他说,随着经济发展的国际化,日益复杂的跨国并购案件如何审查及评估其影响;跨国卡特尔案件查处的国际合作等,都有赖各国竞争法主管机关、国际组织去共同面对,并提出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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