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新北市7日电)新北市政府农业局今天与行政院农委会突击稽查捕蟹船,查获2艘违规捕捞抱卵母蟹渔船,依法将处至少新台币3万元罚锾。
新北市政府行销万里蟹有成,但也要求新北市的捕蟹船不得捕太小与抱卵的母蟹。
为落实万里蟹资源永续利用及维护渔港清洁等目标,新北市政府农业局与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傍晚兵分多路,到富基渔港及野柳渔港等万里蟹主要卸货及贩售区域,突击取缔违规捕捞抱卵母蟹、过小螃蟹,及任意弃置死蟹等不法行为。
稽查行动于野柳渔港发现2艘违规渔船,稽查小组立即向违规渔船主开立告发单,查扣抱卵母蟹后放生。
违规渔船主虽辩称系因外籍船员不谙法规,误绑抱卵母蟹,向稽查人员求情,但相关法令限制已宣导多时,且制发外文宣导单供外籍船员辨识,主办单位仍进行搜证,依渔业法第65条第1项第6款规定,可处违规渔船主至少3万元罚锾。
新北市政府渔业处长汪昭华说,“一定会开罚”。
今年4月起,农委会公告实施“沿近海渔船捕捞蟳蟹类渔获管制措施”,渔民只能捕捞够大、够成熟的“万里蟹”上岸贩售,且于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捕捞抱卵母蟹。
农业局指出,新北市政府行销万里蟹,同时也进行多场联合稽查及宣导行动,但近日出现绑绿绳的抱卵母蟹及死蟹,被丢弃于野柳渔港东侧码头,恶意违规行径已破坏渔业资源、污染海洋环境,并影响大多数遵守法令的渔民形象。
农业局除已要求中华渔业渔船协会及万里区渔会所属会员自律外,将持续进行稽查行动,如果再发现违规行为,则严惩不怠。
农业局也呼吁民众拒买拒吃过小及抱卵母蟹,落实万里蟹严选守则,永续海洋,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