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财团开发公共财 台宜兰县:力保蜜月湾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4年07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属于国民共同拥有的宜兰县蜜月湾海滩,即将被罗许建设与博爱企业开发成为游憩区、旅馆、别墅等私人观光领域,宜兰县长林聪贤要求中央政府以及相关负责单位必须严格以待,绝不让蜜月湾成为“美丽湾第二”。

林聪贤指出,“宜兰大溪蜜月湾整体开发计划”的审查及通过,均属中央权责,县府仍会秉持环境永续的核心价值,坚决反对本案开发。

林聪贤提出4点要求,要内政部通盘检讨东北角风景特定区都市计划,将海岸景观列入保护范围;环保署重启蜜月湾的环境影响评估;要求交通部观光局东北角风管处不得草率通过开发案;县府将划定程序,进行自然地景、渔业资源保护及海岸线,积极保护海岸景观。

县府表示,业者用“专属海滩控制环境品质”恐让民众权利遭剥夺,且开发区有2条土石流潜势溪流,一旦成灾后果堪虑,但多数审查委员赞成开发,最后决议要求开发单位修正开发计划书,并在6个月内送审,授权东北角风管处确认后即可通过,此举被宜兰县环保联盟理事长张曜显质疑黑箱作业,要求再开公听会,解释一切疑虑。

罗许建设与博爱企业在2011(100)年4月15日通过环评,取得蜜月湾开发权,总开发面积达107.4公顷,投资金额超过新台币60亿元,是宜兰县有史以来最大开发案,2014(103)年4月再提出“宜兰大溪蜜月湾整体开发计划”,送东北角暨宜兰海岸国家风景区管理处审查,要打造海岸游憩区、旅馆区、别墅区等,共划分9个区域。◇

(责任编辑:韵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