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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烟害防制法 拒售烟品给18岁以下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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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无烟青春最健康,苗栗县卫生局持续推展“拒售烟品给未满十八岁青年”的行动,希望透过日用零售业者的配合把关,有效防堵并劝导年轻朋友们不要吸烟,也希望藉由民众的举报,给予最严正的惩处警惕。

目前烟害防制法规定贩卖场所业者,需于明显处张贴禁售未满18岁青少年标示,依据烟害防制法规定,卖烟给未成年人,可处罚1万元到5万元罚锾。

卫生局指出,由于现在的小孩营养好,很多国、高中生外貌、身材很难辨识是否成年,建议若无法确认,业者有权利询问年龄,并要求购买烟品者出示证件,若无法提供证件查验的话,业者有权利可拒卖;就算是帮家长代买也违反相关规定,总之烟品绝对不可以卖给未成年的青少年,以免触法遭处分。

卫生局表示,将持续加强对连锁便利超商、一般商店及槟榔摊的辅导与稽查,结合县警局、校外会等单位,进行不定期稽查,并考虑适时公布违法烟品贩卖业者遭取缔情况,希望透过政府、业者与民众间的积极作为,共同打造青少年无烟健康的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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