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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幼照修法 台幼教师赴教部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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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日前朝野达成共识,开放《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施行前,具幼教、幼保系所学历的教保员、代理教师,可替代幼儿园大班的师资。幼教老师们21日号召约80人到教育部前“散步”,反对《幼照法》修法,要求教保员应该进修,并应比照师资培育制度,建立认证机制。幼教界也发动连署,目前已有超过5万人连署。

幼教团体质疑,教育部正和教保员团体协商《幼照法》事宜,诺瓦小学暨幼儿园董事长苏伟馨、幼儿教育系学者等人举行记者会,反对《幼照法》修法内容。苏伟馨表示,台湾幼教需要的不只是照顾小孩的人,光凭经验还不够,幼教要进步,就需要进修制度。

台中教育大学幼儿教育系主任邱淑惠表示,《幼照法》原规定幼托园所要补齐幼教师资,但许多业者反映做不到或不愿高薪请幼教师,因此教育部一再延长缓冲期,现在业者希望让教保员就地合法化,借此可省下大量人事成本,以待遇较低的教保员取代较高的幼教老师。

教育部国教署学前教育组科长王慧秋表示,在2012年幼托整合及《幼照法》上路之前,教保员是在托儿所照顾幼儿的老师,幼托整合后,因教学需求,因此要求教保员若要在大班教学,须由合格教师协同教学,此立场教育部未曾改变。此次《幼照法》研议修法,是为顾及教保员工作权,新增教保员10年内补修学分,即取得单独任教大班的资格,但限定对象是幼托整合前的教保员。◇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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