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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食安自治条例 最快8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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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6日电)台北市市政会议今天通过“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草案”,将送议会审查。食安条例规范食材登录平台、散装食品标示、食品业者应定期检验产品等规范,最快将于今年8月实施。

卫生局表示,“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草案”计有5章20条,内容涵盖将食材登录平台赋予法源、规定散装食品需有清楚标示,以及食安问题时,实体和网路通路业者皆需在48小时内下架等创新规范。

卫生局说,近来黑心食品风暴中,卫生单位化身为检调办案,未考虑食品产业永续发展,因此自治条例融入辅导及教育的精神,卫生局应辅导协助食品业者自主管理,由事后稽查的被动角色,转为事前主动辅导。

卫生局说明,例如目前“台北市食材登录平台”属自愿性参加登录,未来自治条例将赋予法源基础,包含北市连锁卖场、连锁饮冰品商家、学校午餐等经公告的业者,都应照实登录食材来源与检验报告,违规者可罚新台币3万到10万元罚锾,且可按次累罚。

食安自治条例也将零售市场及摊贩临时集中场纳入管制,如年货大街或农产品促销市集等传统零售市场,主办者需于设摊前报备;市集贩售的散装食品,也必须清楚标示保存期限与产地来源等资讯。

若发生食安问题时,自治条例规定食品通路业者须于24小时内自主通报,48小时内不论实体或网拍通路,皆需将产品和及网拍资讯下架。

另外,卫生局说,食安自治条例从严规范台北市的食品添加物贩售业者,应对下游业者和使用者提供正确的使用方法说明,包括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卫生局公告的食品业者,也应定期自行检验贩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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