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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跨国诈骗 时力提海外犯罪适用刑法

从2009年6月底到今年2月底 中方对我方所提的犯罪情资交换达成率仅33% 黄国昌批明显借此瘫痪我司法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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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陈懿胜、萧轩台湾台北报导)针对肯亚、马来西亚两国,均有台湾民众涉入电信诈骗案遭遣送中国,时代力量立院党团19日举行记者会。立委黄国昌表示,他要求20日赴中国协商的代表团,必须严正要求中方落实《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原则。同时,时代力量也将提出《刑法》修正案,未来台湾民众即使在国外进行犯罪,也适用我国《刑法》,并提案邀请行政院长张善政针对《共打协议》进行专案报告。

黄国昌表示,过去《共打协议》建立的原则是,人跟卷证要同时并行移送,但近来原则却遭受破坏,希望我国代表团到中国时,必须严正要求对岸落实此原则。

黄国昌也质疑中方并未积极落实《共打协议》,他以法务部的统计资料为例,从2009年6月底到今年2月底,我方向中方提出“犯罪情资交换”的请求,共有4,061件,但中方只有完成1,357件,达成率仅33%。反观中共向我方请求的1,346件,我方实现1,090件,实现比率超过80%。

黄国昌说,从两者巨大的差异,就可以看出两岸在打击犯罪上,“到底是哪一方在认真在执行、哪一方是藉由资讯交换的不履行,来瘫痪我国的司法主权?”

在推动修法方面,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党团将从“强化犯罪侦办”、“推动受害求偿”两方面着手,并提出《刑法》第7条修正案,仿效德国法的精神,只要台湾民众在外国犯罪,若该行为在犯罪地有处罚规定,即适用我国《刑法》,不再像现行法仅限于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法务部:协商不可能一次谈成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19日表示,这次去中国的目的是针对相关的卷证如何给台湾,并了解人员能否送回台湾受审,也会进行人道探视。

法务部强调,侦办方式希望采取之前菲律宾案模式,由我方检察官赴中国共同侦查搜证,再研议台籍被告及相关卷证一并移回台湾侦查、审判;马来西亚案的部分,由双方检察官各自侦办己方嫌疑人部分,同时交换证据资料,相互协助,完成各自侦查审判程序;至于处理模式,则是要两岸能对双方都有管辖权的犯罪,按照类型建立不同的处理模式,以利双方共同打击犯罪。

对于协商之行,陈明堂表示,不可能一次就能谈成,细节部分日后还要持续协商。

媒体人检举罗莹雪失职

《法治时报》社长黄越宏19日赴监察院检举法务部长罗莹雪失言失职,破坏宪政体制、制造机关对立、冷血对待人民,要求弹劾罗莹雪或纠正法务部。

黄越宏痛批,依照“公务人员服务守则”规定,公务员应具备同理心,提供亲切、关怀、便民、主动积极的服务等,罗身为法务部长,一再以“民粹”的标签,辱骂其职务进行“纠正”或“质询”的监委或立委,“若不加以弹劾罗莹雪或纠正法务部,举国公务员群起效尤,后果不堪设想”。

澳洲越南又侦破台诈骗集团

外交部19日表示,澳洲警方去年8月9日破获一起台湾人在布里斯本被迫工作并涉嫌电信诈骗案,涉案台湾民众有21人,其中2名主嫌遭澳洲以涉及奴役(servitude)罪名起诉,2人已聘请当地律师,在澳洲候审进入诉讼审理程序。

另外,越南16日宣布破获胡志明市的电信诈骗集团,其中有6名台湾人,主嫌是越南籍归化的台湾人。外交部表示,涉案台湾人假冒越南公安对越南人恐吓诈财,将配合越南警方调查,并尊重越方享优先司法管辖权。◇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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