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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刑5年 陆网民:“莫须有”现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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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8日讯】11月28日,中国大陆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公布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判刑结果,李明哲遭中共判刑5年。结果有许多中国大陆网民留言,质疑何为“颠覆国家政权”,更有人直呼这是“莫须有现代版”。

台湾非政府组织(NGO)工作者、前民主进步党党工李明哲,遭中共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28日被中共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对此,中华民国总统府发表声明强调“传播民主理念无罪!”,并表示李明哲案严重伤害两岸关系。

据中央社报导,岳阳中院微博28日上午在微博上公布宣判影片,引起大批中国大陆网民留言讨论。在中共网路控管下,有不少网民留言质疑此判决结果。

有人反问“什么叫颠覆国家政权?”,也有人说“就这么两个人能颠覆国家政权也是醉了”、“莫须有现代版”。

也有中国大陆网民提起近日北京驱逐“低端人口”的事件,反问“那拆迁队拆农民家什么罪?家都不给”。也有人问,“国家政权如果犯浑,怎么办呢?”“有合法变动国家政权的方法吗?”更有人直呼“李明哲无罪、释放李明哲”。

但也有网民不知是支持这项宣判还是反讽,留言表示“这种(留言)竟然没有被封号”“你是李明哲同党,立刻抓起来”。

六四学运人士王丹在脸书上表示,李明哲被中共当局重判5年,令人愤怒,也令人痛惜。希望李能够保重身体,坚持到回台湾的一天。他说:“从今天的判刑我们可以看到,中共嘴上说要争取台湾的民心民意,但是实际上根本没有把台湾人的感受放在心中。”

王丹说,事实证明,期待中共的善意根本就是一厢情愿。如果一个政权,能够在一夜之间把成千上万的中国人──那些所谓“低端人群”驱逐出北京,那么,你要如何相信它会对台湾人有真诚的善意呢?#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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