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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暴涨惹民怨 公告地价拟2年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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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现行公告地价每3年调整1次,去(2016)年适逢地价调整年,全台地价涨幅破三成,引发民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6)日初审通过《平均地权条例》修正草案,将公告地价改为2年调整1次,若纳税义务人有缴纳困难,可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若本会期顺利三读通过,最快明(2018)年底就会重新计算地价税。

去年底调整地价税时,全台地价暴涨三成,有些县市甚至涨幅超过100%,引发许多民众不满。对此,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提案修《平均地权条例》第14条,修正为“规定地价后,每2年重新规定地价1次,必要时得延长之。”在内政部表态支持下,全案完成初审。

花敬群表示,地价税是财产税税基,会以稳定为基本原则,在与地方政府讨论后,认为改成每2年调整1次,会是较衡平务实的做法,共有16个县市支持改成2年,台北、桃园和宜兰反对,新北等3个县市则没意见。

至于为何不改为1年1次?花敬群解释,就技术面而言,1年调1次并非做不到,只是不一定有这样的必要,因为每年公告的话地价涨跌不一,会对地方税收稳定造成影响,订2年的用意是希望有机动性,又避免调整期间过长,所以2年刚刚好。◇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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