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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税基 中市点名63家企业总部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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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根据经济部列管的全台339家营运总部,仅30家于台中市设点,为带动财税收入及经济成长,台中市通过“台中市政府补助及奖励企业营运总部投资实施办法草案”,鼓励企业将总部迁至台中,一年最高可获340万元补助;经发局长吕曜志表示,市府先锁定62家在台中有多家工厂,但总部在外县市的企业,释出善意、希望他们能考虑“回娘家”。

根据经发局调查,目前台中有工厂、但总部在外的企业有62家;这62家企业总营收高达1,932亿元,若回台中,将对统筹分配税款增加有很大帮助,加上金融、会计服务、商业不动产等效益,对台中工商发展有大助益。而该项补助将透过“产业发展基金”支出,预估10年可达到平衡,财政效果大于预算。

台中市长林佳龙表示,城市发展要经济好,有就业机会及好的薪资收入,才能促进消费,这是良性循环正向发展。由经发局盘点企业名单后,他指示副市长张光瑶率队,拜访企业、工厂,仔细沟通,同时也广为宣传,希望吸引更多企业“回娘家”。

吕曜志表示,市府第一年将锁定工厂在台中、总部在外县市、资本额5亿以上企业,预计邀请10家。办法另有全台独有的9项优惠,例如工业用地优先抽签、劳工住宅等,期望把台中所有优秀企业绑在一起,提供单一窗口、企业形象展示等,把台中品牌结合,共同对外行销。

财政局补充,统筹分配税款每年大约2,400亿元,台中市约分得235亿元,加上特别统筹款12亿元,占全台1/10。台中有许多大企业的分公司与工厂,但总部都在台北,对台中较为不利。

根据市府草案,企业总部若迁至台中,将可申请房地租金补助最高50%、每年最高补助40万;另可申请房屋税与地价税补助等,整体估计每年最高可拿到340万元补助,为全台最优惠。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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